文明出行 携手共进 县文明办、县交警大队关于积极响应电动车 专项整治工作的倡议书
发布时间:2021-12-09 本文作者:赞皇文明网
文明出行 携手共进
县文明办、县交警大队关于积极响应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倡议书
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、文明家庭,广大干部职工朋友们:
赞皇是我们为之奋斗、实现梦想的美丽家园,建设一个出行安全、畅通有序的高品质城市交通,是我们共同的心愿,也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近年来,电动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,也带来了交通事故多发、乱停乱放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,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城市文明建设。
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为人民。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,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、事关县城文明出行和整体形象,是打造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赞皇实践赞皇样板的应有之义。广大市民群众是良好出行环境的最大受益者,希望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、文明家庭积极行动起来,响应县委、县政府号召,率先垂范、带头遵守电动车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,从我做起,从身边做起,共同营造畅通、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县城交通环境。在此,县文明办、县交警大队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。积极向身边家人、同事、朋友等广泛宣传电动车违法拼装生产、违法销售、违法通行等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,广泛宣传县委、县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,广泛宣传县委、县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、电动车登记管理政策等要求,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
二、做文明出行的实践者。要主动履行公民责任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主动佩戴安全头盔,不骑加装车篷等非法改拼装电动车出行,在行驶中坚决杜绝闯红灯、闯禁行、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。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,大力践行礼让斑马线、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、线内规范停放电动车等文明交通行为,全力打造文明骑行、规范停放,人人参与文明交通、处处彰显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。
三、做文明出行的模范者。全县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、文明家庭,道德模范、赞皇好人(身边好人)、文明标兵等先进典型,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当先锋、做表率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,不购买超标电动车,不在县城限行范围内骑乘电动摩托车、超标电动自行车,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,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,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。
赞皇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赞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
2021年12月8日